地质灾害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所引发的灾害事件。它一般可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两大类。自然灾害又称”大自然灾难”,其特点是破坏性强,波及范围广,危害程度大。其主要包括:地震,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,地裂缝,荒漠化,水土流失,煤田地下火灾和水体污染等。
常见的六种地质灾害类型:滑坡、泥石流、地面塌陷、风暴潮及地面沉降等。它们之间有许多共同点,又有很大差异。这些共性包括灾害发生前地质构造条件变化较大;同时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大
1、荒漠化指干旱少雨,植被破坏,大风吹蚀,流水侵蚀,土壤盐渍化,导致大面积土壤生产力下降。
2、地震又叫地动或地振动是地壳在迅速释放能量时引起的震动,在这一过程中会有地震波产生这一自然现象。地球中各板块间互相挤压碰撞导致板块边沿和板块内部错动、断裂是地震发生的重要因素。
3、山体滑坡是指由于各种原因,如地质构造变动、人类工程活动等而造成岩层突然分离或破碎而成。
4、泥石流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山洪倾泻至低洼处形成水坑,进而积水成为泥石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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