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认定?养老金又该如何计算?
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认定?养老金又该如何计算? 一般来说,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之前,按照相关法规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,都是“视同缴费年限”,不过需要进行认定。
另外,还有其他特殊情况也可能存在视同缴费年限,建议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询问当地社保部门。
对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,只需要有个人档案,并且里面的材料齐全就可以认定了。
具体的认定方法通常如下: 1、参保单位根据即将退休人员的原始档案,对于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,进行初步审核,并填报《认定表》,然后由退休人员签字确认后报送主管部门进行复核; 2、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对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进行认定,并在《认定表》上提出复核建议,然后再报送到人力资源社保部门进行认定; 3、人社部门按照法规,对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给出认定结果。
正常的情况下,我们的养老金待遇包含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,但是如果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话,会额外补发相应的过渡性养老金。
各地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存在差异,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。
哪些人可以获得视同缴费年限?养老金方面会享受优待吗?
有人问到这样一个问题,什么叫”视同缴费”?哪些人享受了”视同缴费”的社保政策?养老金方面会享受优待吗?
是这样的,视同缴费年限是相对实际缴费年限来说的,后者就是个人实际缴纳了社保,而前者没有缴纳社保,但是仍然可以被认定存在社保缴费年限,在养老金计算时会跟实际缴费年限一起累计计算,并且还会享受额外的过渡性养老金。
哪些会有视同缴费呢?一类是1992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的工作的人,还有一类是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的人员,不过这里要注意的是,只有连续工龄才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,否则无法认定的。比如说期间失业或者下岗之类的,这是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。
拥有视同缴费的人员,在养老金待遇计算时会有一定的优势,因为除了基础养老金、个人账户养老之外,还有一份过渡性养老金,过渡性养老金计算中采用的过渡系数达到了1.3%左右,这样个人的养老金水平就会相对高一些。
还有人问到,河南“三结合”的调整办法,将如何影响退休人员养老金?
是这样的, 我们可以先来了解一下河南“三结合”的调整办法的背景。近期,河南就“提高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”工作情况做了介绍,提到目前的养老金调整办法是采取“定额调整、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”的办法。定额调整体现公平;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、长缴多得的激励性;适当倾斜主要对高龄退休人员和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军转干部等群体,适当提高调整水平。
其实,这三种调整办法也是目前我国养老金的调整方法,一直以来,养老金的调整都是兼顾公平和效率的,所谓的公平,就是定额调整和倾斜调整这块,大家在养老金调整上享受一样的待遇,而且对于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还会额外倾斜一些,而在效率上,就会侧重跟个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,这样就引导大家有意识地去提高退休前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。
目前来看这三个办法结合,还是较为合理的,作为退休人员来说,要想提高个人的养老金待遇,还是需要积极去参保,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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